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25-03-14
4、稳定政策落地,助力“双碳”目标
国家“双碳”目标对公共机构能效提出更高要求,托管项目需动态调整以适应政策变化。政策衔接,如碳市场扩容,托管项目可通过调整将节能量转化为碳配额,参与碳交易;技术引领,如国家推广新型节能技术,托管项目可优先试点,树立行业标杆;数据支撑,通过调整优化CEMS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与核算方法,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如某省级政府将托管项目节能量纳入地方碳普惠平台,通过调整合同条款实现碳收益共享。
三、项目调整的实施机制
1、触发条件
政策变化,如能效标准提高、碳市场规则调整等;技术升级,如新型节能技术成熟并具备经济性;用能变化,如公共机构扩建、设备新增或淘汰;市场波动,如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或下跌;不可抗力,如极端天气、疫情等突发事件。
2、调整流程
A、申请与评估:由公共机构或节能服务公司(ESCO)提出调整申请,并提交第三方能源审计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包括调整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果。
B、协商与审批:双方协商一致后,报主管部门审批;重大调整(如节能目标变更)需组织专家论证。
C、合同修订:根据调整内容修订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责;修订后的合同需重新备案并公示。
D、执行与监督:调整方案实施后,定期监测效果并接受第三方能源审计机构的核查;主管部门对调整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3、风险控制
数据透明,调整前后的能耗数据需接入省级能源管理平台,确保可追溯;第三方能源审计介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能源审计机构对调整方案进行评估与核查,避免利益冲突;法律保障,调整条款需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确保法律效力。
项目调整机制是《实施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更在于为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的长期运行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动态优化资源配置、平衡双方利益、衔接政策变化,项目调整机制确保了托管项目的可持续性,为公共机构节能减碳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支撑。未来,随着“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项目调整机制将在更多领域发挥其价值,成为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的“润滑剂”与“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