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24-06-20
3、基本规定。规定了对计量仪表选用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技术要求。如:
3.0.1条规定:集中空调系统进行计量计费时,其电源宜采用独立回路,并进行计量。
3.0.3条规定:空调冷热源系统和建筑物入口处应设置温度、压力、流量、热量监测装置。
3.0.5条规定:分户、分室能耗的计量应选用当量空调表,当量空调表的计量值应与计量对象的实际耗能值成正向关系。
3.0.6条规定:集中空调系统末端设备,宜采用智能温控器,进行室内温度调节和节能管理。
3.0.7条规定:选用的计量仪表应经计量性能考核合格。
3.0.8条规定:集中空调的使用费用应包括基本费用和计量费用。
4、设计。本章是本规范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定了“环境要求”、“电气要求”、“数据传输”、“通信网络”、“热量表”选型、“当量空调表”选型、“区域管理单元”、“空调冷热源系统的能耗计量和监控”、“计费管理信息平台”等的设计要求。其中:“空调冷热源系统的能耗计量和监控” 较SJ/T11449-2013 属新增内容,弥补了SJ/T11449-2013对空调冷热源系统的能耗计量和监测控制,完善了空调计量计费的从能源端到未端系统的全部内容。
本章规定了空调冷热源系统的能耗计量装置,应选用具有远传功能的电能表、水表等计量仪表,便于远程数据传输。对空调冷热源、输配系统等各部分能耗应能进行分类、分项计量,使能源计量更加精准。空调冷热源系统应选用以中央控制器为核心的智能控制柜进行节能控制,提升了空调冷热源系统智能化控制程度。空调冷热源系统应配置温度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以监测温度、流量和压力。空调冷热源系统宜配置环境监测装置(新增内容),对温度、湿度进行监测,便于依据室外温湿度调整空调供水温度,实现气候补偿、自动调节的节能控制功能。
本章一般规定4.1.3条要求选用当量空调表时,其计算模型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示,并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从而引出当量空调表的计量模型和计费原理。
本章4.2节对计量仪表的安装环境提要求,在设计阶段应当注意。即:一是室内安装时,环境温度范围宜为5℃~55℃;相对湿度宜小于等于70%。二是室外安装时,环境温度范围宜为-25℃~55℃;相对湿度宜小于等于90%。同时要求,电子计费信息系统设备宜安装在远离强振源、强噪声源和强电磁场干扰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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