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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的通知

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22-02-23

  二、拓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

  打造兰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升级版”。深化兰考农村能源生产、消费、技术、体制革命,扩大清洁能源供给和消费规模,加快“能源+”特色片区建设,持续推进惠民利民机制、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创新,开展多能互补、能效管理、需求响应、智慧用能的多类型综合能源服务,推动实现“资源能源化、用能低碳化、能源智慧化、发展普惠化”,将兰考打造成为全国农村能源革命的典范。

  推进新一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示范。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县域、开发区、村镇为单位,采取多能互补、智能园区、产业融合等模式,建设新一批试点示范区,推动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充分开发和就地消纳,推动试点示范区逐步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供应消费体系。鼓励各地结合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城乡清洁能源融合发展新路径,构建城乡统筹、多能互补的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

  三、强化政策保障和能源监管

  加强能源低碳转型政策保障。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供热相关标准和规范,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机制,加强与电力市场、碳市场衔接。推动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支持新能源、储能、氢能、CCUS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鼓励商业银行通过优惠利率、专项再贷款等绿色信贷方式,对低碳项目建设提供长周期低息贷款。支持各地、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专项债券,为低碳技术推广、高碳产业及高碳项目低碳化转型提供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能源领域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或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新兴技术研发和低碳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优化能源监管模式。加强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各地政府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相互配合,确保国家和全省能源重大规划、政策、标准和项目有效落地。加强能源领域信用管理,强化能源市场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健全能源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强化能源生产、运行、环境等领域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演练制度和应急调度机制,有效减少能源中断损失。依托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系统,探索开展天然气、电力、煤炭等能源资源线上交易,有效发挥交易平台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依法依规履行能源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油气管道保护、电力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坚决遏制能源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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